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金融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临时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发[200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1-1-12
实施时间: 2001-1-12
失效时间: 2005-4-4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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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充分借鉴国际标准,提高银行证券保险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结果的公平性和可靠性,确保公开披露信息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为加强此类公司上市后的监督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金融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临时许可证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金融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临时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借鉴国际标准,提高银行证券保险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结果的公平性和可靠性,确保公开披露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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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五批]
发文文号:证监法律字[2005]3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5-4-4
实施时间:20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