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租赁会计准则答问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1-4-1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9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下称租赁准则)已经财政部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在全部企业施行。如何对租赁进行分类?承租人和出租人各自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对售后租回交易又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等,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简要回答。
  一、企业应如何对租赁进行分类?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租赁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其中,租赁开始日是指起租日,但在售后租回交易下则指买主向卖主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