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发[2001]5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1-12-27
实施时间: 2001-12-27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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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
  为适应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核算工作,我部对1998年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试行)》作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该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原试行制度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

附件: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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