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
发文文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
发文部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8-1-1
实施时间: 1998-1-1
法规类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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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确定和列报每股收益的原则,这些原则将改进同一期间不同企业之间和同一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的业绩比较。本准则着重于每股收益计算时分母的确定。即使每股收益数据由于确定收益的会计政策不同而存在局限性,但使分母的确定保持一致性可改进财务报告。
  范围
  股份公开交易的企业
  1.本准则适用于普通或潜在普通股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
  2.当公布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仅需要以合并资料为基础列报。
  3.母公司财务报表使用者通常关心并需要了解集团总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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