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惩戒办法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02]5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协
发文时间: 2002-7-26
实施时间: 2001-4-1
法规类型: CPA行业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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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对《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惩戒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守执行。
  附件: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 资产评估行业惩戒办法
                 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 资产评估行业惩戒办法
  (2001年2月28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2年7月12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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