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发文文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
发文部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9-3-15
实施时间: 1999-7-1
法规类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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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确保将适当的确认标准和计量基础运用于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并确保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充分的信息,以使使用者能够理解它们的性质、时间和金额。
  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对以下各项之外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会计核算: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形成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2)执行中的合同(除了亏损的执行中的合同)形成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3)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形成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以及
  (4)由其他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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