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部发[2002]1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信息产业部 信息产业部
发文时间: 2002-7-15
实施时间: 2002-7-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8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财政、信息产业、审计、地方税务、邮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骗取或违规支付社会保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护广大社会保障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