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中办发[1999]20号-2
发文部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1999-5-24
实施时间: 1999-5-24
失效时间: 2010-12-8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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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对其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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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文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发文部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0/12/8
  实施时间: 20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