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人[2002]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人事部
发文时间: 2002-1-30
实施时间: 2002-1-30
法规类型: 总会计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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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局)、人事厅(局)、经贸委,各中央管理企业,备有关金融企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落实朱总理视察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时关于“所有的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都必须到国家会计学院来培训”的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总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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