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个体加油站赋码和换发税务登记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2]6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时间: 2002-6-3
实施时间: 2002-6-3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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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加强对个体加油站的税务管理和质量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个体加油站赋予组织机构代码、核发税务登记代码、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和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体加油站赋予组织机构代码、办理税务登记认定的时间要求
  各地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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