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稽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2]36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2-4-28
实施时间: 2002-4-28
法规类型: 年度会计决算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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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计核算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稽核情况的通报》(财统[2002]2号)(以下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报》中所反映的问题,结合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纠正,并以此为鉴,不断规范会计核算和决算报表编制工作。
  附件: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200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稽核情况的通报
  2002年2月4日 财统[2002]2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办公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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