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等处理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86]财税计字第0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预算管理司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
发文时间: 1986-10-15
实施时间: 1986-10-15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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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50号《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现就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会计等处理事项明确如下:
  一、按规定,教育费附加随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征收,为了加强征收管理,简化缴纳手续,在填开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专用缴款书时,同时计征教育费附加,用一张税票,与正税分别反映,会计缴纳入库,目前暂用现行专用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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