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8]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5-12
实施时间: 1998-1-1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1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引  言
  1. 本准则规范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 本准则不涉及中止营业。
  定  义
  3. 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定义为: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指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调整事项
  4. 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 应当作为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