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0]15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0-8-21
实施时间: 2000-8-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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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有效检验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切实强化管理,促进税收征管行为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0年开始实行新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1999年4月2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现将修订后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以便改进和完善考核工作。
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检验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规范税务行政执法,切实强化管理,促进执法意识、管理质量和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确保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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