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0]16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0-9-22
实施时间: 2001-1-1
失效时间: 2017-1-2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0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税务稽查执法严明公正,保障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税务稽查执法办案中,除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能公开或者需要保密的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稽查执法的范围,职权,依据,程序;
  (二)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和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制度规范;
  (三)被查对象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四)税务机关及其稽查人员的执法规范和纪律规范,对税务机关及其稽查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控告的途径和方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7-1-22
实施时间:20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