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0]68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0-9-1
实施时间: 2000-9-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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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四川、云南、陕西、新疆、青海、宁夏、广东、贵州、湖北、湖南、江西、广西、海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东、山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大连、深圳、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平保字[1999]174号)。经研究,现将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分支机构,2000年度由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中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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