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7-1-1
实施时间: 1997-1-1
法规类型: 会计准则指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85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一、基本要求

  (一)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只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关联方之间交易的核算,与同非关联方交易的核算相同,其交易的相关数据包括在会计报表有关项目内,在会计报表中不需要单独反映关联方之间交易的金额。

  (二)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应视其关系的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

  (三)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区别情况处理:

  1、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如果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的或几乎没有影响的,可以不予披露。<......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