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4]1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4-5-10
实施时间: 1994-5-10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6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个人所得税法,强化征收管理,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希于5月份税法宣传辅导活动中在城乡广为张贴。请按附件要求由你们在当地印刷发放,具体印数由各地自定,5月15日前必须张贴完毕。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通告
  2、《通告》的规格、式样(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通知.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