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8]5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4-17
实施时间: 1998-4-17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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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各级税务机关的稽查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在本级信访工作主管机构协调指导下,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合作,积极做好这项工作。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违法案件举报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举报管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举报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以下简称税务违法行为)的权利,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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