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8]5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4-23
实施时间: 1998-4-23
失效时间: 2004-10-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反避税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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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程》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以便研究解决。
  第一条 为了促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工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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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9]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1-8
实施时间:2008-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2004]143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04-10-22

法规因如下法规作废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6]6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4-30
实施时间:2006-4-3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