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8]5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9-16
实施时间: 1998-9-16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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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东华纸制品有限公司为中方个人共同投资与日方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协议规定,投资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根据有关规定,实现的利润作必要留存后应进行分配,而该公司自1994年开业以来一直未在账面进行利润分配,却将税后利润用于举建厂房、个人宿舍、购买汽车和其他消费。根据以上情况和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实现原则,应认定该公司 的税后利润已在中方投资者之间进行了分配,中方个人投资者按投资比例分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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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