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中使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技监局综发[1996]1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6-4-18
实施时间: 1996-4-18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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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4号)的精神,配合全国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的进展,根据税务系统换证工作的"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理"的原则,决定对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纳税人,在办理换发税务登记证时,使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查验,全面应用
  对于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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