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1]10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30
实施时间: 2001-11-30
失效时间: 2007-7-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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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的管理工作,维护国家税收政策的严肃性,现就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几个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一、残疾人员计算比例中企业职工总数是指企业的实际职工人数,包括临时工、季节性用工和费用工。企业职工总数按全年累计平均计算;福利企业中管理人员数按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2%掌握;非生产人员中的残疾人员计入残疾人比例。对已到退休年龄,且未缴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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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第二次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国税法[2007]12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13
实施时间:200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