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1999]2370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9-12-30
实施时间: 1999-12-30
失效时间: 2009-2-15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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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税务代理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现就规范税务代理收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代理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税务代理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二、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对有关涉税事宜可自行办理,也可委托税务代理机构办理。税务机关不得将税务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税务代理机构办理并收费,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接受代理服务和到指定的代理机构接收服务。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涉税事宜的,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故意刁难或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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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发改价格[2009]194号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1-15
实施时间:200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