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发文文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
发文部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89-4-23
实施时间: 1990-1-1
法规类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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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范 围
1. 本号准则适用于以恶性通货因胀经济中的货币进行报告的企业的主要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财务报表。
2. 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以当地货币报告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不作重新表述是没有用处的。货币丧失购买力的速度,使得对在不同时间(甚至在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交易和其他事项进行金额上的比较,也会使人产生误解。
3. 本号准则并木确定判断是否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的绝对通货膨胀率。什么时候需要按照本号准则的规定重新表述财务报表,是一个运用判断力的问题。恶性通货膨胀由一个国家经济环境的特点所显示,这些特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一般公众倾向干以非货币性资产或某种相对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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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1989年7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