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
发文文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
发文部门: 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83-4-23
实施时间: 1984-1-1
法规类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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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范 围
1. 本号准则适用于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2. 本号准则不涉及以下特殊类型的租赁:
(1)开采或利用诸如石油、天然气、木材、金属以及其他矿产权之类的自钱资源的租赁协议;和
(2)涉及诸如电影、录像、戏剧、文稿、专利权和著作权之类的项目的特许使用协议。  
定 义
3. 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租约,是指出租人在约定现限内,将一项资产提供给承租人使用以换取租金作为回报的协议。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将与一项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的租赁。该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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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1982年9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