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1]108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1-12-31
实施时间: 2001-12-31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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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管理和监督,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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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年检暂行办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公布取消、废止和失效的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的规章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务院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以及财政部公布第八批废止和失效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的内容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3-4-14
实施时间:200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