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浙江省保险业具体险种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财税字[1998]13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9-1
实施时间: 1998-9-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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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厅(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申请核准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省保险系统开办的以下险种予以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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