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00]5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0-8-2
实施时间: 2000-8-2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请示,要求对其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上述4家公司符合免税条件的险种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险种见附件。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