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税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9]2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9-11-24
实施时间: 1999-11-24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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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税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中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所有税务机关兴办或挂靠的税务代理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在编制人员、财务、职能和名称5个方面与税务机关彻底脱钩,并实施改制。
二、实行脱钩改制的事务所,应按照国务院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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