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财协字[2000]28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0-3-24
实施时间: 2000-3-24
失效时间: 2005-3-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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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现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O年三月二十四日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和管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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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2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5-1-18
实施时间:2005-3-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