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协字[1998]2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1999-2-8
实施时间: 1999-2-8
失效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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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7]19号文件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规定,按照中办发[1993]17号文件关于党政机关应与所办经济实体实行“四脱钩”的基本原则,现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体制改革中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所有有主办单位或挂靠单位的事务所,必须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在人员、财务、业务、名称四个方面与主办单位或挂靠单位实行彻底脱钩。其中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事务所,必须按要求完成脱钩的全部工作。
  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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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