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9]4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9-11-26
实施时间: 1999-11-26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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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现将《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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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