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工字[1995]4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5-2-21
实施时间: 1995-2-21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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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外商投资企业逐年增多。为了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国家对中方职工物价等项补贴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机关和劳动部门核定的标准,从成本、费用中提取国家对中方职工的物价等项补贴,由企业上交主管财政机关。
  二、随着国家对物价逐步放开,财政用于居民副食品、文教、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财政补贴支出数额减少,各地财政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酌情调低企业上缴物价等项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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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