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9]4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9-12-1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2015-2-16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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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现就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物业管理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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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15]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5-2-16
实施时间:2015-2-16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