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发[2001]56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1-4-10
实施时间: 2001-4-10
失效时间: 2003-3-24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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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信息披露行为,现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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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证监发行字[2003]27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3-3-24
实施时间:2003-3-24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四批]
发文文号:证监法律字[2003]15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3-11-20
实施时间:200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