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发字[1999]11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9-3-12
实施时间: 1999-3-12
失效时间: 2005-4-4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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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管理,保障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准则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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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五批]
发文文号:证监法律字[2005]3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5-4-4
实施时间:20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