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基字[1997]3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1997-11-14
实施时间: 1997-11-14
失效时间: 2007-3-6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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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保障证券投资基金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根据《暂行办法》制定了四个实施准则,分别为第一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第二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第三号《证券2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和第四号《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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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通知[第六批]
发文文号:证监法律字[2007]5号
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7-3-6
实施时间:2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