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从事咨询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0]8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0-5-12
实施时间: 2000-6-1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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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年来,境外会计公司、审计公司、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以下统称境外咨询企业)来华从事税务、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各项业务(以下简称咨询业务)不断增加,有些境外咨询企业在我国设立了专业从事咨询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有些则在我国设立代表机构。但由于业务上的特殊性,一些境外咨询企业仍参与在华咨询活动,有的直接派人来华从事业务活动,有的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或代表机构联合从事业务活动。为了规范税收管理,现就在我国从事咨询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代表机构和境外咨询企业所取得的收入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代表机构从事咨询活动取得的收入税务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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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营业税内容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9]29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9-3-4
实施时间:2009-1-1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