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
发文文号: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1-1
实施时间: 1996-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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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运用审计抽样方法,提高审计效率,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程序时,从审计对象总体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推断总体特征。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在设计与选择样本、评价抽样结果时,应当运用专业判断。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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