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法[2006]5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7-26
实施时间: 2006-7-26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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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第18号令)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在以前年度清理的基础上对2005年10月底之前由我局自行颁发的和以我局为主与有关委、办、局联合颁发的,以及转发、转知上级文件中有我局补充意见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应予废止的92件,自然失效的29件。现将废止和自然失效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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