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 保监会令[2006]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7-12
实施时间: 2006-7-12
失效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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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6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吴定富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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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保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doc    
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报告表.doc    
修正:
本文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8
实施时间: 20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