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6]7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12
实施时间: 2006-4-12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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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阿城、双城、五常、巴彦、海林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签署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令,颁布了《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办法》,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税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办法》
  《办法》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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