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国税发[2006]114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26
实施时间: 2006-7-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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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处室、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市局信息中心:
  为切实落实税务责任区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提高税源税户监控水平,经研究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落实纳税人属地管理工作
  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分类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除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纳税人由市局指定外,其他纳税人均按照实际生产经营地实行属地管理。各区(县、分)局必须按照《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分工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纳税人的主管国税机关。
  二、调整税务登记办理流程
  自7月1日起,设立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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