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前弥补亏损企业报送中介机构经济鉴证证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国税函[2006]66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6-7
实施时间: 2006-6-7
失效时间: 2011-8-22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3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纳税人税前弥补亏损的行为,满足CTAIS2.0建立亏损企业台账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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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8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2
实施时间:201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