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变更税务登记证规格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6]49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6-5-26
实施时间: 2006-5-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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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将于2006年8月1日开始,按照节约资源、减少损失、尽量降低纳税人负担的要求,在这次换证工作中,除不更换正本外框外,总局决定副本套(封皮)也不更换,纳税人可继续使用原有的副本套(封皮)。对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核发包括正本外框和副本套(封皮)的整套税务登记证件。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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