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6]8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22
实施时间: 2006-5-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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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中心支行(深圳不发)、增城市支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电子缴税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为适应我省税收电子缴税业务的需要,电子缴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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