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6]5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5-16
实施时间: 2006-5-16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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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各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全保会精神,规范大型商业风险的承保行为,维护国内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我会对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进行了研究论证。现将《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1号: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2号:水力发电企业》、《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3号:火力发电企业》、《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4号:航天风险》、《财产保险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第5号:公路及桥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所发布的指引于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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