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6]8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15
实施时间: 2006-5-15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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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2005年全国所得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了进一步做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结合我省企业所得税征管信息化现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2006年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纳税评估是介于申报征收与税务稽查的一道“过滤网”,它对税务机关是一种预警机制,对纳税人是一种纠错机制。今年是全省实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的第一年,改革后将原来的纳税人年度申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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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纳税评估及后续管理情况统计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