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命名和认定2005年度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6]46号
发文部门: 共青团中央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6-4-7
实施时间: 2006-4-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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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近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青年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过程中,加强诚信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税收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了生力军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社会形象良好的先进青年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税务系统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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